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網路大聲公 寫手召集令

創意競賽
「網路大聲公 寫手召集令」活動企劃


一、活動目的
尋找並發掘善用文字表達且富有創意之網路寫手,將主辦單位之新聞稿透過其獨樹一格之po文、轉載或轉貼分享等方式,以增加網路訊息之曝光度。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三、活動日期
10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

四、參加資格
限本國人及居住本國之民眾參加;年齡、身分不限。凡是想成名、對周遭人事物很有自己的想法、充滿好奇、滿腔熱情的民眾都可參加。重點是:創意、無厘頭、生活化會電腦打字、擅長網路工具、會寫文章,但文采不是重點。

五、報名步驟
1、連結至賈好嘉粉絲專頁/活動網http://www.facebook.com/jobgoodjob/events 於留言區Key入徵召密語:「網路大聲公 寫手召集令」/按【讚】/成為賈好嘉臉書粉絲,並邀請賈好嘉也成為您的粉絲。
3、於就服中心官網下載活動報名表及獲選參賽者授權同意書,填妥各項內容並於活動期間內寄交活動信箱blog@jobmail.evta.gov.tw
4、 經主辦單位確認雙方成為粉絲並完成上述各項報名步驟,即報名成功。
六、審核方式
由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及台南職訓練中心承辦相關業務之同仁、長官共同評選;並依照下列各項評分標準評比,以總分高低安排名次。
七、評分標準
 創意巧思60%:內容富含生動趣味與原創性;以文字參賽者佔60%
 主題延伸20%:具有特殊之勉勵與精神啟發;以文字參賽者佔40%
 畫面構圖10%:整體畫面取景之結構與安排;以文字參賽者佔0%
 拍攝技巧10%:拍攝者攝影技術與影像品質;以文字參賽者佔0%
八、審核日期 
1、第一階段:101年7月1至7/15;選出第一批另類網路寫手。
2、第二階段:101年7/16~7/31;選出第二批另類網路寫手。
3、第三階段:101年8/1~8/15;選出第三批另類網路寫手。
4、第四階段:101年8/16~8/31;選出第四批另類網路寫手。

九、公告日期
獲選者公告日期:本活動共分四次公告之。
9.1第一次公告日期7/16
9.2第二次公告日期8/1
9.3第三次公告日期8/16
9.4第四次公告日期9/3
十、公告方式
10.1公告方式:獲選名單公告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官網之「焦點話題」公告之(僅公告臉書使用者名稱;使用者名稱疑似真實姓名者,採隱諱中間名公告之)。
10.2、如無適合人選時,則以公告「目前從缺」之方式為之。
10.3、未獲選者,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十、獎品
1、自活動開辦日起至明(102)年3月31日前,主辦單位將匯集所有獲選者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賈好嘉臉書發表過之相關作品,及獲選者於賈好嘉臉書所留其他網頁po文之分享路徑指定作品;選擇合宜內容(含圖、文、影音檔)匯集成書冊一式,廣為散播、供民眾傳閱。
2、獲選者另可獲得上述書冊一本,以為紀念。
3、上述書冊中,另評選出匯集作品數量之前五名者,可獲頒主辦單位核發「網路寫手」核可證書一張;本證書有效期限以三年為限,超過三年主辦單位得視雙方合作情形決定是否續發證書。
4、本活動將由業務承辦單位評估獲選者特質,並從中挑選出適合之獲選者,主辦單位將給予獲選者免費接受媒體專訪之機會。
5、主辦單位將藉由媒體報導為獲選者或本活動宣傳加溫;其中廣播電台含Appleline蘋果線上、中廣流行網、古都(台南)、正聲(雲林)、嘉樂(嘉義)電台等;所有專訪事宜,含採訪電台、受訪議題、受訪人選等,皆由主辦單位全權安排、主導。
6、獲選者可成為主辦單位臉書粉絲,並於活動開辦日起三年內擔任監督及免費協助主辦單位各項活動訊息之轉載、po文(含圖、文、影音檔)。
7、主辦單位將以等同於媒體記者之規格接待之。意即自活動開辦日起三年內,獲選者可收到各項活動採訪之邀約;獲選者可視時間之方便性,自行考量是否抵達活動現場進行採訪及免費協助主辦單位宣傳。
十二、活動注意事項
1. 報名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項,使參賽作品之收件與寄於獲選人之獎項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2. 報名本活動請務必留下真實詳細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獎項無法送達之責任;獎項如需另寄海外者民眾須自行負擔寄送之郵資。
3. 參賽作品必須以正向報導為主,不得有詆毀或不雅之文字,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發想之圖片、文字或自行拍攝之數位影像檔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不得有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模仿他人,或侵犯他人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情事,經評選裁決確定違反上述事項後,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該名次則由次優寫手遞補,主辦單位亦有權將作品從本中心臉書下架或刪除,參加者不得異議。
4.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 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6. 主辦單位因行政及業務安全考量,不因本活動而開放非學員或非中心人員入內拍攝;如因特殊需求須進行拍攝者,須事前知會業務承辦單位提出申請,許可後方得行之。
7. 本活動獎項,以印製書冊及配合活動宣傳之受訪為主,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以其他等值獎品替代原活動所宣佈獎品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8. 活動有效參加人數或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臉書所匯集之獲選者作品低於可印製成冊之基本量時,主辦單位保有修改獎項之權利,獲選者者亦不得異議;印製數量由主辦單位定之,獲選者不得異議。
9.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無須事前個別通知參賽者,僅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官網公告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10.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告補充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11.活動相關問題,參加者可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官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八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五點)致電洽詢06-6985945轉1311~1313寶小姐或吳小姐  創意競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