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電子書創作大賽


文化部主辦,為數位出版領域首度舉辦之「電子書創作大賽」,祭出高額總獎金 450 萬元,鼓勵各界數位創作好手、潛力新秀,為臺灣數位出版創作端,發掘新人才、提供新創意。為帶動數位出版發展、提升國人數位閱讀風氣,文化部今(101)年推出「推廣數位閱讀暨輔導產業發展」計畫,以數位閱讀推廣座談會、電子書創作大賽、成立數位出版輔導小組等系列活動,匯聚讀者端、創作端、內容端的力量,共同推廣數位閱讀。
「2012電子書創作大賽」是國內首度以「電子書創作端」為主軸舉辦的大型賽事。不同於「數位出版金鼎獎」獎勵已發行的數位出版品,「電子書創作大賽」除了鼓勵各界創作者創作優質數位內容,因應電子書呈現所需之電子載具特性,也期待創作者能在互動設計、加值創意等方面積極突破,可望為數位出版注入嶄新的創作能量,為讀者開啟豐富多元的閱讀視野。
為鼓勵不同類型之創作,大賽採分組競賽方式,分「電腦類」、「手機類」、「平板類」及「臺灣主題類」等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再區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各組將分別選出首獎一名、優選獎二名、佳作一名,共計三十二個獎項。總獎金高達 450 萬元,其中「臺灣主題類」的首獎更高達 35 萬元。個人或組團參賽均可。同時,獲獎的作品也將獲得數位出版、發行銷售的機會。
文化部表示,因應數位出版、數位閱讀的趨勢,電子書的內容與表現型態如能善用數位特性,將可展現創新與作品魅力。期待透過大賽舉辦,讓各界對電子書與數位內容有興趣的人,有一表現創意的舞台,為數位出版界發掘新人才,並為產業界注入新的創意元素,促進產值提升,邁向更蓬勃發展。





活動目的
為迎向數位閱讀時代,鼓勵電子書創作,特舉辦 2012 電子書創作比賽,鼓勵對數位內容有興趣的年輕學子、科技玩家、設計高手、閱讀達人,共同投入電子書的創意製作,並發掘本土潛力新秀,創造新舞臺,為數位出版產業注入新的能量。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同一作品僅能擇一類別和組別報名參賽,可以個人或團體組隊方式報名(團體組隊以5人為限),報名者需符合以下資格:
  • 學生組
    報名者須為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不含在職進修者)學生。
  • 社會組
    報名者皆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不含主管機關已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即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16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步驟1:網路 Email 報名
下載【參賽報名表】,詳實填寫後,於報名繳件時間截止前 Email 至大賽官方信箱:thereaders2012@gmail.com。承辦單位將在收到報名表後三天內回覆是否報名成功。
步驟2:郵寄光碟繳件
  • 請先完成線上報名程序,並於前述報名及繳件截止時間前檢具:
    1. 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
    2. 報名資格證明文件。【下載】
    3. 作品企畫書。【下載】
  • 請將作品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並填妥「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及「作品企劃書」後印出,一併以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22161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3F 聯合線上 收」。
  • 信封上請註明「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參賽作品」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報名繳件期限者,概不受理。
  • 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載內容不全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電子書創作大賽
http://www.thereaders.tw/ebooks/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

經濟部工業局為促進台灣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自2002年起辦理4C數位創作競賽,歷年發掘眾多國內優秀人才,投身數位內容產業行列。第十一屆「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同樣秉持著4C (Creative【創意】、Commercial【商業化】、Comprehensive【廣泛應用】、Copyright【著作權】)之精神,協助國內業者發掘好的創作題材及人才,期為產業持續帶來豐沛的創作能量,進而提昇國內產業的競爭力。
由於智慧型手持裝置的快速普及,行動上網的蓬勃發展,已逐漸改變人們的生活型態,漸漸成為生活所需。除了遊戲外,觀看網路短片也是多元化的行動上網生活之一, 因此,今年競賽組別中,除了動畫及遊戲外,為網羅更多元的創意,設立創新應用組徵集大家的短片創作,讓數位內容產業在正規的內容之外,能擴展出另類的內容領域。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

4C數位創作競賽,進入倒數!!!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截止日期為8月15日,還沒有報名的創作者,快加入我們,將你的優秀作品寄過來吧!!!

今年新增「創新應用組」徵集"短片"作品,不限任何工具及拍攝手法,只要片長3到10分鐘,

活動時程

項目日期
報名及作品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01年8月15日止
(101年4月1日起開放線上報名)
資格審查101年8月下旬
初審101年9月上旬
公告入圍名單101年9月中旬
線上票選101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複審101年9月下旬
頒獎典禮&成果發表101年11月上旬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參賽資格

  1.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與。
  2. 二、可跨校系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以6人為限。
  3. 三、除上述資格外,遊戲創作組PC類另需符合下述要項:
    1. (1)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在國內學校在學期間,或教學機構學習期間完成者,方具參賽資格。
    2. (2)每隊人數以12人為限,每一參賽隊伍須有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以3人為限。
    3. (3)參賽團隊中之每一組員,於作品創作期間不得為任何數位遊戲廠商之正職員工,數位遊戲產業定義依照經濟部數位內容推動辦公室標準及由評審委員認定之。
  4. 四、100年7月1日後創作之作品。
  5. 五、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得獎金,或由政府補助單位輔導之作品,僅開放競逐廠商贊助獎,無法角逐大會獎項(無提供獎金之大會獎項不在此限)。

競賽組別及繳件資料

動畫組

說明不限主題,自由創作
作品
規格
  1. 1.2D、3D類型不拘
  2. 2.長度30秒~10分鐘,含70%以上之動畫內容,720×480像素以上之NTSC規格。
繳交
資料
  1. 1.報名文件(線上填寫作品資料表後列印即產生)
    (1)參賽同意書 (2)作品資料表 (3)證件黏貼表
  2. 2.動畫作品光碟2份:請以DVD光碟形式繳交
  3. 3.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作品劇照3張( TIF檔,解析度300 dpi)
※動畫作品與資料光碟請分開燒錄儲存
上傳
作品
1.請自行將完整作品上傳至Youtube。
2.上傳作品標題於最前方加入【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動畫組-作品編號-作品名稱】。
3.登錄報名時,於上傳作品欄位提供作品連結。
參賽文件注意事項:
(一) 每人不限報名件數(遊戲創作組PC類除外),報名以作品為單位,但每件作品僅能參與一個組別(類別)競賽。
(二) 參賽同意書需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另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其餘教學機構學生則需繳交證明文件,證明該作品為參賽者於學習期間之完成作品。
(三) 報名文件上需清楚標示【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四) 為考量競賽公平性,請勿於企劃書封面上註明學校名稱及指導老師姓名。
(五) 若創作中所使用之素材,乃使用他人之著作,請於參賽同意書上註明引用出處。


報名辦法

一、請先登錄報名,並依各組繳件資料說明準備。
項目份數/說明
報
名
文
件
1.參賽同意書【附件一(1-1)】線上填寫後列印出親簽。
每份參賽同意書僅限一件作品使用。
2.證件黏貼表【附件一(1-2)】依黏貼表格式黏貼身份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作品資料表【附件二】線上填寫並列印。
4.參賽作品請參考競賽組別及繳件資料
二、請務必於101年8月15日(三)18:00前將報名文件與作品寄至【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工作小組』】,或於8月15日14:00-18:00親送繳件。
收件地址:10558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號3樓
收件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4C數位創作競賽工作小組收 
聯絡電話:02-2577-4249 ext.800、373
聯 絡 人:紀小姐 airena@mail.tca.org.tw
莊小姐 yaya@mail.tca.org.tw

評審標準

組別評分項目比例
A.動畫組創意表現
美術風格
技術(音效、剪輯、特效等)
市場性
30%
30%
30%
10%
B.動畫劇本組創意表現
整體表現(含人物、對白、情節鋪陳)
市場性
其他(分鏡圖/人物設計圖/場景設計圖)
40%
30%
20%
10%
C.遊戲創作組創意/創新表現
整體表現(程式/美術/音效/介面)
遊戲性
市場性
30%
30%
20%
20%
D.遊戲提案組創意表現
遊戲性
提案完整性(可行性/執行進度)
市場性
30%
30%
20%
20%
E.創新應用組
-自由創作類
創意表現
故事性
整體表現
40%
30%
30%
E.創新應用組
-遊戲夯話題
創意表現
主題及故事性
整體表現
40%
30%
30%

評審流程

(一)資格審查:審查參賽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資格、核對各項投件資料是否齊備。
(二)初審:由各組評審委員依照評分標準進行審查,並選出入圍作品。 
(三)複審: 
1.評審委員會將分別召開複審會議,決議獲獎名單。
2. 遊戲創作組之複審將採現場展示審查,詳細複審辦法、時間及地點將由執行單位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一、大會獎項均選出金獎、銀獎、銅獎及優選三名,各獎項獎金請參照下列表格:

組別/獎項名稱大會金獎
(1名)
大會銀獎
(1名)
大會銅獎
(1名)
優選
(3名)
備註
A.動畫組10萬5萬3萬1萬/名--
B.動畫劇本組10萬5萬3萬1萬/名--
C.遊戲創作組PC類15萬9萬6萬3萬/名--
行動類10萬5萬3萬1萬/名--
D.遊戲提案組10萬5萬3萬1萬/名--
E.創新應用組自由創作類10萬5萬3萬1萬/名網路人氣獎
(僅提供獎座)
遊戲夯話題類10萬5萬3萬1萬/名
最佳團隊精神獎參賽作品最多的學校(僅提供獎座)
最佳團體表現獎獲頒獎金最高的學校(僅提供獎座)
※另將募集廠商贊助獎數名

二、所有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增額」或「從缺」調整名額,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得獎者將可獲頒獎勵辦法所述之獎金、獎座及得獎證書各乙份,獎金得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參賽注意事項

  1. 一、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二、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四、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參賽團隊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五、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種族歧視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六、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八、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九、參賽者及參賽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頒獎典禮、公開展示及相關推廣活動,未參與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十、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NT$20,000者,需依法扣繳10%稅額(主辦單位不代扣繳稅額)。
    十一、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十二、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

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創意競賽
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1 日,繳件資料以郵戳為憑。 


●二、競賽辦法 

A)參賽資格 

1. 全世界對數位內容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 

2.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不限是否已公開發表,但需為2010年6月以後創作 
之作品。 

B)競賽主題 

1.臺北意象:作品呈現臺北市的人文生活、城市特色、都市發展等意象。 

2.不限主題,自由創作。例如社會現象、特色文化、生活型態、環保綠能、永續經營、教育、虛擬、娛樂等類型。 

C)競賽組別與規格範圍: 

1.數位平面創作 
作品範圍: 
A4尺寸之數位平面影像作品,單一主題3~5幅之系列稿件,整體呈現故事或系列概念。 

2.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 
作品範圍: 
以錄像、微電影方式呈現作品概念,作品長度不限。 

3. 數位動畫創作
作品範圍: 
2D或3D之數位動畫作品。作品長度不限。 

4.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作品範圍: 
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需在iOS、Android或WP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5.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需在iOS、Android或WP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D)獎勵辦法: 
本屆競賽設置全場大獎1名,獎金達新台幣30萬元,另各組均設置評審團推薦獎5名,各組並均設置金、銀、銅獎、臺北特獎各1名及優選數名,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行動加值遊戲創作兩組特別設立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兩組均包含首獎、二獎、三獎各1名及優勝數名)加碼獎勵,凡應用臺北市公開資料平台供應之資料可再參與選拔。 


●三、聯絡方式: 

中國生產力中心科技美學育成組 
吳先生02-26982989 #8733 
蕭小姐 02-26982989#2401 

收件地址: 
110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91號11樓之5 中國生產力中心「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徵選小組 
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創意競賽

2012 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行銷企劃競賽
●一、目的 

為促進花東地區隔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提昇全民美學之素養,培植新生代的設計創業家,透過文化創意之形成及運用,經由包裝美學的設計競賽方式,呈現其精緻質感與提高附加價值,俾使其包裝更加精美而富有創意性,以彰顯其研發產品的品質與內涵。讓富有台灣文化特色的創意產品提升為時尚品牌,並透過生活美學主題展的方式呈現其成果,以提供民眾欣賞,冀望帶動地方文創產業的蓬勃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繁榮。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縣政府 
協辦單位:臺東縣農會、花蓮縣農會、國立台東大學美產系、臺東縣卑南鄉生活美學協會、鹿鳴溫泉酒店 


●三、競賽主題 

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以花東在地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目標,結合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創意及環保概念,設計一件可攜式伴手禮之單一性、組合性包裝禮盒,諸如:茶(如紅烏龍)、米(如有機米)、釋迦、洛神花、花蓮薯、羊羹、橙橘、梅子、咖啡、等等,採二階段收件審查(詳如收件規定)。 


●四、競賽時程 

◎第一階段 
報名及作品收件:7 月 16 日 ~ 7 月 23 日,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選:8 月 2 日,參賽作品評選,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評審 
公佈入選名單:8 月 6 日,公布第一階段入選名單 70 名,評審委員得依參選作品之品質做出不足額入選之決定,並將入選名單刊登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縣政府農業處網頁最新訊息 

◎第二階段 
作品模型收件:9 月 17 日 ~ 9 月 21 日 (08:00 ~ 12:00,13:30 ~ 17:00),繳交實體模型及作品電子檔,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入選作品模型實地票選:10 月 8 日~ 10 月 14 日,民眾至本館實地票選,票選結果將作為決賽評選參考。 
作品評選:10 月 16 日,入選作品評選 50 位,評審委員評選名次 
公佈評選結果:10 月 18 日,公佈獲獎名單,刊登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縣政府農業處網頁最新訊息 
頒獎典禮暨作品展示:11 月 24 日,邀請頒獎嘉賓、評審、得獎者出席,由金、銀、銅質獎現場解說創作理念,頒獎時間暫定。 


●五、報名及參賽規則 

(一)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網頁 www.ttcsec.gov.tw、臺東縣政府網頁 www.taitung.gov.tw 最新訊息下載。 

(二)參賽者資格無限制,以個人原創為原則,其作品需未經參賽或公開發表。 

(三)參賽作品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及不得預設品牌、商號;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獎金、獎狀及獎盃,並公告之。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並不得異議。 

(四)報名每人限一件,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參賽者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資料。 

(五)完成報名程序後,須依規定格式與期限內繳交作品,並依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六)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應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九)金、銀、銅質獎必須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得獎者由主辦單位提供住宿費。 

(十)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所有入選者之創作作品與海報,主辦單位有權印製專輯或刊物。 

(十二)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六、收件規定:分第一階段初賽與第二階段決賽 

(一)第一階段初賽: 
以主題海報(版面)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及展示板。 
1.檢付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每人一份) 
2.主題海報:不論作品形式,均應製作圖片說明,規範如下:作品設計稿或模型樣品照片應繪製或黏貼在 A3 尺寸圖紙上,附上設計文字說明設計動機、理念及特點(以電腦打字,字數限 500 字以內),以 2 ~ 3 張直式呈現,並以 A3 同尺寸之珍珠板或厚紙板裱褙,應包括外觀尺寸圖或彩色透視圖,並需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3.第一階段不繳交實體作品模型。 
4.收件時間:101 年 7 月 16 日至 23 日,以郵戳為憑。 
5.收件方式:限郵寄,郵寄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臺東市大同路 254 號);請註明參 2012「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6.洽詢電話:(089) 322248-305,傳真:(089) 331097 
7.連絡人:洪玉華小姐,e-mail�Ghyw@ttcsec.gov.tw

(二)第二階段決賽:
以實體模型方式呈現,並提供作品電子檔。
1.實體模型
以「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創作目標,展現其產品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材質不限,模型大小尺寸需在長 40CM × 高 40CM × 寬 40CM 之內(不包含提把),可承戴之重量 5 公斤以內,成本估算請以一件作品開發 3000 組,每組以不超過 120 元為限。
2.作品電子檔
※word 檔-包含設計者簡歷(限 100 字內)、作品名稱、創作理念(限 350 字內)、實體作品材質及尺寸。
※影像圖 3 張 jpg 檔(10cm × 10cm;400dpi 以上)
‧圖 1:作品完整圖(包含套件)
‧圖 2:展開圖
‧圖 3:作品特寫
3.收件時間:101 年 9 月 17 日至 21 日 (週一 ~ 週五 08:00 ~ 12:00 及 13:30 ~ 17:00)
4.收件方式: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臺東市大同路 254 號);請註明參加 2012「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七、評審作業

(一)評審程序:
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進行評選,選出前 70 名入選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及作品電子檔。

(二)評審準則
1.第一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環保性等)6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40%。
2.第二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等)4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30%。
(3)量產可行性(含環保、材質、生產成本、生產數量、售價、技術性分析等)30%。

(三)評審委員:
評審委員會之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之,並主辦單位負責召集評審委員與主持評審會議。


●八、票選

第一階段入選作品模型展示於台東生活美學館,並請參觀民眾實地票選,票選結果將作為決賽評選參考。


●九、獎勵

金質獎 ( 1 名):6 萬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2 萬元
銀質獎 ( 2 名):3 萬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1 萬元
銅質獎 ( 3 名):1 萬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8 仟元
創意獎 ( 10 名):5 仟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6 仟元
入選獎 ( 34 名):2 仟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5 仟元
註:

1.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 10%之 所得稅。(金質獎、銀質獎;獎金兩萬(含)以上者)

2.主辦單位如需使用得獎作品以供商業用途,需支付表列之授權使用費;得獎者視同有償授權辦理單位使用,不得異議。

3.得獎者保有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辦理單位擁有印製作品專輯之權。

4.主辦單位將獲獎之作品印製專輯贈送每位得獎者乙本。 

行銷企劃競賽

2013奇想設計大賽

創意競賽


壹.2013奇想設計大賽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1986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貳、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3C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參、競賽內容 

一、指導單位: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 
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www.wonderland.com.tw 

三、合辦單位: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四、參加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五、競賽主題: 
1、創新科技組— 幸福不遠 
A. 科技悄悄的改變了你我的生活,前所未有的智慧手機隨時就能取得任何資訊、只要一登入社群網路即時可分享彼此,但生活全面科技化的同時我們有因此更快樂嗎? 請參賽者透過人、科技、生活之間的觀察,設計一電子資訊產品讓使用者產生愉悅幸福的存在感,希望藉由探討科技&人類情感之間的各種可能性,思索未來科技的發展。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2、美化人生組— 愛在分享 
A. 全球家庭已邁入少子化的趨勢,對於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來說,沒有手足間的學習機會,缺乏與同儕社交的能力,在性格與人際關係上更顯孤立。請參賽者針對學齡前1-7歲幼兒設計一產品,增加孩童與同儕間的互動交流,一起培養分享能力及合作觀念,和同伴在活動中相互學習,愛上分享的快樂。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六、競賽時程: 
1、報名: 
自2012年9月15日起至12月15日止起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2、初賽作品收件:請於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 
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3、初賽入選通知: 
2013年1月23日(三)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4、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2013年 2月25日(一)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5、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2013年2月2日(六)上午10:00至下午16:00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20,000正。 
6、決賽暨頒獎: 
A..2013年3月23日(六)上午08:00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B..2013年3月23日(六)上午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3年3月23日(六)下午13:30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 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3年3月23日(六)下午16:00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7、競賽設計說明: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02)89124000-1402洽陳克冏先生or 1129 周麗華小姐 , 也可以MAIL至foundation@gigabyte.org.tw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七、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
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420mm×297mm,3mm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1000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
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 1:1實物或等比例模型均可。
B..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420mm,3mm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八、評審辦法
1、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
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 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 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 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九、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8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20,000元正)
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
獎金新台幣$ 6,000
各得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 獎狀一幀。

5、奇想傑出獎: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兩組各5~10件作品),
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 (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6、附加獎項:
評審團特別獎: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 獎狀一幀。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作品內容提供下載。
備註:
1、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20萬元。
2、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10%。

十、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
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
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
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
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
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
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
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
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
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
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
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
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
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十一、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
電話: (02)89124000 陳克冏先生1402 周麗華小姐1129
網址:
http://www.gigabyte.org.tw 電子信箱�G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013奇想設計大賽         創意競賽

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創意競賽
徵選須知:WORD檔、PDF檔
一、活動目的
歡迎各界綠色人才大展身手,將資源永續使用與貢獻的思考融入節能的概念,結合創意與創新,轉化成實際可使用之方法或產品,應用於日常生活中。透過本活動大秀臺灣發明能力,引領低碳新生活,並加強國人對資源永續的重視與投入,達到綠色環保概念推廣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徵選主題
  1. 以環保永續或節能減碳相關之創意作品為主。
  2. 作品須符合綠色設計之概念,即具有「減少資源浪費」、「可重複利用」、「可回收」等特性,以及是否可讓生態變得更好等項目。
  3. 創意方面則著重於融入永續性或節能性的概念,並注重參賽作品未來是否可實際應用於生活環境中。
「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五、參賽資格
  1. 能以環保創意概念提出發明作品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 學生組: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
    • 社會組:全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
  2. 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5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不限媒材
七、報名日期與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
  2. 收件件數:不限,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可參加。
  3. 報名辦法:報名表下載WORD檔、PDF檔
    • 採網路Email:ptscross@gmail.com 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並於信件主旨載明「環保101創意徵選_發明類」。
    • 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報名表、作品構想書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或參考附件1至4,個人參賽請填報名表(一),團體參賽請填報名表(二),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作品名稱,若無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 繳交之報名資料電子檔類型限定為pdf檔,檔案名稱統一為:隊伍名稱.pdf。
    • 請注重著作財產權,作品中若有引用著作權資源,請標明來源出處。
  4. 活動洽詢專線:              02-87717768         02-87717768,環保署創意徵選專案工作小組。
八、評選時程
  1. 初選,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
    • 初選書面審查:101年9月14日至9月21日。
    • 書選書面審查入圍名單公布:101年9月28日。
    • 實地評選:101年10月。
    • 初選入圍名單公布:101年10月30日。
  2. 決選
    • 評選期程:101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 得獎公布暨頒獎典禮:101年11月10日。
九、評選辦法
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1. 入選名額:
    • 學生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 社會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2. 評分標準:
    • 評選小組:邀請9名專家學者辦理評選。
    • 評分項目:
      1. 初選:創新性30%、可行性30%、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30%、書面資料完整性10%。
      2. 決選:創新性30%、可行性30%、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30%、作品完整性10%。
十、獎勵方式
  1. 學生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3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1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2. 社會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2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3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十一、作品授權
  1. 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2. 參賽作品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2. 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3. 所有參賽資料和創作主題,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
  4.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5. 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6.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
  7.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8. 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9.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及紀念光碟。
  10. 前3名作品每人或團體,限得1個獎項。
  11. 徵選辦法與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關鍵四小時‧環保一輩子」環保創意教案徵選活動


創意競賽
「關鍵四小時‧環保一輩子」環保創意教案徵選活動
徵選須知:WORD檔、PDF檔
一、活動目的
為推廣環境教育教案的意義非凡,從學校教育紮根,走出校園,推廣全民環境教育,來認知、體會、感受與領略環保,進而改變行為,身體力行實踐低碳環保,成就樂活臺灣。同時藉由此活動透過民眾集思廣益,以多元的主題深化臺灣環境教育的內容。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徵選主題
  1. 參賽作品主題及教學概念須與環境教育相關議題有關。
  2. 主題分類以「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8個面向。
五、參賽資格
  1. 能以創意觀點詮釋環保議題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 學生組:教案內容以高中(職)學生為施教對象。
    • 社會組:教案內容以社會大眾為施教對象。
  2. 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最多以5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1. 教案參賽作品之教學設計必須符合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
  2. 需具體說明教學目標、設計理念、教學對象、時間、流程、教具使用、評量方法、教學媒體與搭配之各項資源。
  3. 應運用多元方式設計,學生組需融入教學活動,並能普遍運用於實際教學,做為全校式環境教育計畫之考量;社會組則需考量社會人士與團體皆可使用之方向設計。
  4. 作品字數、媒材、輔助教材皆不限。
  5. 作品格式請以*.pdf、*.doc、*.ppt、*.wmv等普遍格式製作為宜,不宜使用特殊格式,以免造成網路點選與評審無法閱覽。且必須是一般瀏覽器可瀏覽或支援office、freeware軟體的檔案格式,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需為網路上可取得之無償使用軟體。
七、報名日期與辦法
  1. 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
  2. 收件件數:不限,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可參加。
  3. 報名辦法:報名表下載WORD檔、PDF檔
    • 採網路Email:ptscross@gmail.com 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請於信件主旨載明「環保101創意徵選_教案類」。
    • 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報名表、活動設計表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或請參考報名表附件1至4,個人參賽請填報名表(一),團體參賽請填報名表(二),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名稱,若未完成以上所述,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 繳交報名資料之電子檔類型限定為pdf檔,檔案名稱統一為:隊伍名稱.pdf。
    • 請注重著作財產權,作品中若有引用著作權資源,請標明來源出處。
  4. 活動洽詢專線:              02-87717768         02-87717768,環保署創意徵選專案工作小組。
八、評選時程
  1. 初選
    • 初選評選:101年9月10日至9月17日。
    • 入選名單公布:101年9月27日。
  2. 決選
    • 網路票選:101年10月1日中午12時至10月31日中午12時前。
    • 決選書面評選:101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 決選會議暨頒獎典禮:101年11月10日。
九、評選辦法
聘請9名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辦理評選。
  1. 入選名額:
    • 學生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 社會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2. 評分標準:
    主題與單元架構20%、教學活動與流程設計30%、教材資源設計30%、學習成效評量設計20%。
  3. 評選作業
    a. 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初選及決選(含網路票選)審查,共兩階段。
    b. 初選:採書面審查,每評分項目滿分10分,依評分標準配重計分,每評分級距1分,最後加總評審分數為總分。
    c. 決選:
    (一)、第一階段網路票選辦法:
    • 活動官網網址:http://eeis.epa.gov.tw/epataiwan
    • 網路票選項目:針對各組初選入圍作品進行票選,民眾需觀賞完成作品後方得進行票選。每一帳號活動期間可投票1次,該次不限可投票作品件數,最多可投30票,唯每一作品不得重覆投票。
    • 網路票選結果:網路結果,將依所得票數列入評選分數內,各占總分15%,依總得票名次序位計分產生。
    (二)、第二階段決選:網路票選佔15%,評審評選依評分標準計分佔85%(評分標準同上)。
十、獎勵方式
  1. 學生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2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5,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2. 社會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2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5,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十一、作品授權
  1. 授權費:初選各組各入選15件,每件予以作品授權費20,000元,提供主辦單位於非營利公益範圍無償使用。
  2. 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3. 參賽作品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 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注意事項
  1.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2. 每人或每團體不限制參賽件數,惟參賽作品主題名稱及內容設計不得重複投稿;且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3.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4. 所有參賽資料及相關文件,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5.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
  6.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7. 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8.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
  9. 前3名作品每人或團體,限得1個獎項。
  10. 徵選辦法與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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