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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6日 星期四

2012第七屆通用設計獎競圖比賽辦法

創意競賽 2012第七屆通用設計獎競圖比賽辦法
【徵件主題】
移動
運用「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之原則理念,提出車.路.航與人的便捷可行連結之行為動作相關提案。
【參賽資格】
對通用設計理念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團體/公司行號。
就讀國內外設計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
【報名時間】
本活動採投件報名制,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競賽細則及報名表請至www.ud.org.tw 詳閱及下載。
【參賽流程】
截止:2012/10/31前(以郵戳為準),完成作品裱板寄達執行單位指定地點。
初選:選出入圍作品10件,公告、通知入圍者。
決選:本階段入選作品需具體提出落實空間設計方案,入圍者除以裱板圖面參加決選外,
另需製作電子檔於發表會進行口頭簡報,由評審團決定獎項,並擇期於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頒獎: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獎項】
(一)產品組 首獎NTD 10萬元 1名/ 貳獎NTD 5萬元 1名/ 參獎NTD 2萬元1名 /佳作獎 NTD 1萬元2名 合計5名
(二)空間組 首獎NTD 10萬元 1名/ 貳獎NTD 5萬元 1名/ 參獎NTD 2萬元1名 /佳作獎 NTD 1萬元2名 合計5名
【產品組/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請見裱板規格說明)
a. 尺寸規格: A2尺寸,最多以二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420mmX594mm(A2)1mm以上厚紙背板(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600字以內;得以3D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300dpi.JPG格式。
【空間組/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 A2尺寸,最多以三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420mmX594mm(A2)1mm以上厚紙背板(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600字以內;得以3D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300dpi.JPG格式。
(二)決選作品規定
決選簡報電子檔
入選者可依作品特質,使用各種表現方式(如:3D模擬動畫、影像、圖片…等)說明應用情境及呈現關鍵細部構造,以凸顯作品所隱含的「通用設計」主題精神。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產品組 / 空間組,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420mmX594mm(A2)1mm以上厚背板(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作者等相關文字,張數不限。
b. 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詳細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為主,字數600字以內,得以圖像、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作品裱板原始可編輯檔案格式(AI檔格式)及作品發表相關簡報電子檔。
【送交作品】
(一)初選
請於2012/10/31日(含)18:00 前親自送達或以當日郵局郵戳、宅配單日期為憑。寄送地址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四樓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收,逾時將喪失參賽資格。
以郵遞、宅配方式寄送者(請交由可以查明送達日期、時間之專業運送單位),建請保留收據以便查核。
執行單位收件後,將在收件後十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發函通知,如需查詢請於上班時段(週一到週五,10:00 - 18:00)撥打服務專線 02-27049638 / 0961168620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
(二)決選
入圍決選的參賽隊伍依序上場發表,每一組發表以10分鐘為限,再由評審團提問詢答5分鐘。
簡報發表所需硬體設備由執行單位提供,參賽隊伍須預先提供簡報所使用的電子檔格式,供執行單位預先測試播放,建議入圍隊伍寬列播放硬體的規格,避免因為格式或規格的差異影響發表的水平。
請依執行單位電話與e-mail通知將相關作品於決選發表會當天指定時間親自送達決選發表會會場,並請配合執行單位對於決選發表會所需預先佈置、陳列與排演等的安排時程。未事先聲明不克前來參加,決選發表會開始仍未抵達會場參加的參賽隊伍,將自動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不克參加決選發表會的參賽隊伍需事先向執行單位聲明,改以製作DVD、VCD或MPG等電子檔等方式於發表會現場播放,決選所需提交的各該作品需於發表會前寄達執行單位,否則視同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評選時間】
第一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每組各5件入圍作品,設若有超出或未達原訂作品件數,均以評審團的決議為準。
第二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所列獎項,主辦單位同意因應實際情況,各獎項得依評審團共同的決議予以調整,參賽者不得異議。
【評分標準】
評審團設置主席一人,會同全體評審委員以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據,經合議提出各項評分指標與配分比例。(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1.公平使用,2.彈性使用,3.簡易及直覺使用,4.明顯資訊,5.容許錯誤使用,6.適當的尺寸,7.省力)
【參賽須知】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參賽作品裱板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團成員皆不得參賽。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一概不予退還,請自行留檔備存。
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選所有繳交作品(包含簡報畫面、裱板)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盃獎狀。
所有入圍作品參賽者同意其所屬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進行後續展覽及出版著作之使用。
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預扣10%的所得稅。
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隊長為代表。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www.ud.org.tw)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2012第七屆通用設計獎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

經濟部工業局為促進台灣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自2002年起辦理4C數位創作競賽,歷年發掘眾多國內優秀人才,投身數位內容產業行列。第十一屆「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同樣秉持著4C (Creative【創意】、Commercial【商業化】、Comprehensive【廣泛應用】、Copyright【著作權】)之精神,協助國內業者發掘好的創作題材及人才,期為產業持續帶來豐沛的創作能量,進而提昇國內產業的競爭力。
由於智慧型手持裝置的快速普及,行動上網的蓬勃發展,已逐漸改變人們的生活型態,漸漸成為生活所需。除了遊戲外,觀看網路短片也是多元化的行動上網生活之一, 因此,今年競賽組別中,除了動畫及遊戲外,為網羅更多元的創意,設立創新應用組徵集大家的短片創作,讓數位內容產業在正規的內容之外,能擴展出另類的內容領域。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

4C數位創作競賽,進入倒數!!!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截止日期為8月15日,還沒有報名的創作者,快加入我們,將你的優秀作品寄過來吧!!!

今年新增「創新應用組」徵集"短片"作品,不限任何工具及拍攝手法,只要片長3到10分鐘,

活動時程

項目日期
報名及作品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01年8月15日止
(101年4月1日起開放線上報名)
資格審查101年8月下旬
初審101年9月上旬
公告入圍名單101年9月中旬
線上票選101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複審101年9月下旬
頒獎典禮&成果發表101年11月上旬

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參賽資格

  1.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與。
  2. 二、可跨校系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以6人為限。
  3. 三、除上述資格外,遊戲創作組PC類另需符合下述要項:
    1. (1)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在國內學校在學期間,或教學機構學習期間完成者,方具參賽資格。
    2. (2)每隊人數以12人為限,每一參賽隊伍須有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以3人為限。
    3. (3)參賽團隊中之每一組員,於作品創作期間不得為任何數位遊戲廠商之正職員工,數位遊戲產業定義依照經濟部數位內容推動辦公室標準及由評審委員認定之。
  4. 四、100年7月1日後創作之作品。
  5. 五、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得獎金,或由政府補助單位輔導之作品,僅開放競逐廠商贊助獎,無法角逐大會獎項(無提供獎金之大會獎項不在此限)。

競賽組別及繳件資料

動畫組

說明不限主題,自由創作
作品
規格
  1. 1.2D、3D類型不拘
  2. 2.長度30秒~10分鐘,含70%以上之動畫內容,720×480像素以上之NTSC規格。
繳交
資料
  1. 1.報名文件(線上填寫作品資料表後列印即產生)
    (1)參賽同意書 (2)作品資料表 (3)證件黏貼表
  2. 2.動畫作品光碟2份:請以DVD光碟形式繳交
  3. 3.作品資料光碟1份,內含作品劇照3張( TIF檔,解析度300 dpi)
※動畫作品與資料光碟請分開燒錄儲存
上傳
作品
1.請自行將完整作品上傳至Youtube。
2.上傳作品標題於最前方加入【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動畫組-作品編號-作品名稱】。
3.登錄報名時,於上傳作品欄位提供作品連結。
參賽文件注意事項:
(一) 每人不限報名件數(遊戲創作組PC類除外),報名以作品為單位,但每件作品僅能參與一個組別(類別)競賽。
(二) 參賽同意書需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學生另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其餘教學機構學生則需繳交證明文件,證明該作品為參賽者於學習期間之完成作品。
(三) 報名文件上需清楚標示【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報名編號】【作品名稱】。
(四) 為考量競賽公平性,請勿於企劃書封面上註明學校名稱及指導老師姓名。
(五) 若創作中所使用之素材,乃使用他人之著作,請於參賽同意書上註明引用出處。


報名辦法

一、請先登錄報名,並依各組繳件資料說明準備。
項目份數/說明



1.參賽同意書【附件一(1-1)】線上填寫後列印出親簽。
每份參賽同意書僅限一件作品使用。
2.證件黏貼表【附件一(1-2)】依黏貼表格式黏貼身份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作品資料表【附件二】線上填寫並列印。
4.參賽作品請參考競賽組別及繳件資料
二、請務必於101年8月15日(三)18:00前將報名文件與作品寄至【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201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工作小組』】,或於8月15日14:00-18:00親送繳件。
收件地址:10558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號3樓
收件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4C數位創作競賽工作小組收 
聯絡電話:02-2577-4249 ext.800、373
聯 絡 人:紀小姐 airena@mail.tca.org.tw
莊小姐 yaya@mail.tca.org.tw

評審標準

組別評分項目比例
A.動畫組創意表現
美術風格
技術(音效、剪輯、特效等)
市場性
30%
30%
30%
10%
B.動畫劇本組創意表現
整體表現(含人物、對白、情節鋪陳)
市場性
其他(分鏡圖/人物設計圖/場景設計圖)
40%
30%
20%
10%
C.遊戲創作組創意/創新表現
整體表現(程式/美術/音效/介面)
遊戲性
市場性
30%
30%
20%
20%
D.遊戲提案組創意表現
遊戲性
提案完整性(可行性/執行進度)
市場性
30%
30%
20%
20%
E.創新應用組
-自由創作類
創意表現
故事性
整體表現
40%
30%
30%
E.創新應用組
-遊戲夯話題
創意表現
主題及故事性
整體表現
40%
30%
30%

評審流程

(一)資格審查:審查參賽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資格、核對各項投件資料是否齊備。
(二)初審:由各組評審委員依照評分標準進行審查,並選出入圍作品。 
(三)複審: 
1.評審委員會將分別召開複審會議,決議獲獎名單。
2. 遊戲創作組之複審將採現場展示審查,詳細複審辦法、時間及地點將由執行單位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一、大會獎項均選出金獎、銀獎、銅獎及優選三名,各獎項獎金請參照下列表格:

組別/獎項名稱大會金獎
(1名)
大會銀獎
(1名)
大會銅獎
(1名)
優選
(3名)
備註
A.動畫組10萬5萬3萬1萬/名--
B.動畫劇本組10萬5萬3萬1萬/名--
C.遊戲創作組PC類15萬9萬6萬3萬/名--
行動類10萬5萬3萬1萬/名--
D.遊戲提案組10萬5萬3萬1萬/名--
E.創新應用組自由創作類10萬5萬3萬1萬/名網路人氣獎
(僅提供獎座)
遊戲夯話題類10萬5萬3萬1萬/名
最佳團隊精神獎參賽作品最多的學校(僅提供獎座)
最佳團體表現獎獲頒獎金最高的學校(僅提供獎座)
※另將募集廠商贊助獎數名

二、所有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增額」或「從缺」調整名額,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得獎者將可獲頒獎勵辦法所述之獎金、獎座及得獎證書各乙份,獎金得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參賽注意事項

  1. 一、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二、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四、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參賽團隊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
    五、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種族歧視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六、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八、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九、參賽者及參賽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頒獎典禮、公開展示及相關推廣活動,未參與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十、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NT$20,000者,需依法扣繳10%稅額(主辦單位不代扣繳稅額)。
    十一、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十二、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

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創意競賽
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1 日,繳件資料以郵戳為憑。 


●二、競賽辦法 

A)參賽資格 

1. 全世界對數位內容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 

2.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不限是否已公開發表,但需為2010年6月以後創作 
之作品。 

B)競賽主題 

1.臺北意象:作品呈現臺北市的人文生活、城市特色、都市發展等意象。 

2.不限主題,自由創作。例如社會現象、特色文化、生活型態、環保綠能、永續經營、教育、虛擬、娛樂等類型。 

C)競賽組別與規格範圍: 

1.數位平面創作 
作品範圍: 
A4尺寸之數位平面影像作品,單一主題3~5幅之系列稿件,整體呈現故事或系列概念。 

2.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 
作品範圍: 
以錄像、微電影方式呈現作品概念,作品長度不限。 

3. 數位動畫創作
作品範圍: 
2D或3D之數位動畫作品。作品長度不限。 

4.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作品範圍: 
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需在iOS、Android或WP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5.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需在iOS、Android或WP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D)獎勵辦法: 
本屆競賽設置全場大獎1名,獎金達新台幣30萬元,另各組均設置評審團推薦獎5名,各組並均設置金、銀、銅獎、臺北特獎各1名及優選數名,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行動加值遊戲創作兩組特別設立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兩組均包含首獎、二獎、三獎各1名及優勝數名)加碼獎勵,凡應用臺北市公開資料平台供應之資料可再參與選拔。 


●三、聯絡方式: 

中國生產力中心科技美學育成組 
吳先生02-26982989 #8733 
蕭小姐 02-26982989#2401 

收件地址: 
110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91號11樓之5 中國生產力中心「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徵選小組 
2012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創意競賽

2013奇想設計大賽

創意競賽


壹.2013奇想設計大賽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1986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貳、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3C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參、競賽內容 

一、指導單位: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 
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www.wonderland.com.tw 

三、合辦單位: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四、參加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五、競賽主題: 
1、創新科技組— 幸福不遠 
A. 科技悄悄的改變了你我的生活,前所未有的智慧手機隨時就能取得任何資訊、只要一登入社群網路即時可分享彼此,但生活全面科技化的同時我們有因此更快樂嗎? 請參賽者透過人、科技、生活之間的觀察,設計一電子資訊產品讓使用者產生愉悅幸福的存在感,希望藉由探討科技&人類情感之間的各種可能性,思索未來科技的發展。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2、美化人生組— 愛在分享 
A. 全球家庭已邁入少子化的趨勢,對於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來說,沒有手足間的學習機會,缺乏與同儕社交的能力,在性格與人際關係上更顯孤立。請參賽者針對學齡前1-7歲幼兒設計一產品,增加孩童與同儕間的互動交流,一起培養分享能力及合作觀念,和同伴在活動中相互學習,愛上分享的快樂。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 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六、競賽時程: 
1、報名: 
自2012年9月15日起至12月15日止起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2、初賽作品收件:請於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 
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3、初賽入選通知: 
2013年1月23日(三)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4、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2013年 2月25日(一)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5、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2013年2月2日(六)上午10:00至下午16:00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20,000正。 
6、決賽暨頒獎: 
A..2013年3月23日(六)上午08:00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B..2013年3月23日(六)上午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3年3月23日(六)下午13:30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 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3年3月23日(六)下午16:00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7、競賽設計說明: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02)89124000-1402洽陳克冏先生or 1129 周麗華小姐 , 也可以MAIL至foundation@gigabyte.org.tw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七、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
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420mm×297mm,3mm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1000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
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 1:1實物或等比例模型均可。
B..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420mm,3mm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八、評審辦法
1、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
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 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 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 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九、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8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20,000元正)
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
獎金新台幣$ 6,000
各得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 獎狀一幀。

5、奇想傑出獎: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兩組各5~10件作品),
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 (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6、附加獎項:
評審團特別獎: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 獎狀一幀。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作品內容提供下載。
備註:
1、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20萬元。
2、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10%。

十、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
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
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
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
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
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
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
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
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
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
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
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
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
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十一、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
電話: (02)89124000 陳克冏先生1402 周麗華小姐1129
網址:
http://www.gigabyte.org.tw 電子信箱�G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013奇想設計大賽         創意競賽

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創意競賽
徵選須知:WORD檔PDF檔
一、活動目的
歡迎各界綠色人才大展身手,將資源永續使用與貢獻的思考融入節能的概念,結合創意與創新,轉化成實際可使用之方法或產品,應用於日常生活中。透過本活動大秀臺灣發明能力,引領低碳新生活,並加強國人對資源永續的重視與投入,達到綠色環保概念推廣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徵選主題
  1. 以環保永續或節能減碳相關之創意作品為主。
  2. 作品須符合綠色設計之概念,即具有「減少資源浪費」、「可重複利用」、「可回收」等特性,以及是否可讓生態變得更好等項目。
  3. 創意方面則著重於融入永續性或節能性的概念,並注重參賽作品未來是否可實際應用於生活環境中。
「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五、參賽資格
  1. 能以環保創意概念提出發明作品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 學生組: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
    • 社會組:全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
  2. 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5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不限媒材
七、報名日期與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
  2. 收件件數:不限,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可參加。
  3. 報名辦法:報名表下載WORD檔PDF檔
    • 採網路Email:ptscross@gmail.com 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並於信件主旨載明「環保101創意徵選_發明類」。
    • 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報名表、作品構想書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或參考附件1至4,個人參賽請填報名表(一),團體參賽請填報名表(二),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作品名稱,若無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 繳交之報名資料電子檔類型限定為pdf檔,檔案名稱統一為:隊伍名稱.pdf。
    • 請注重著作財產權,作品中若有引用著作權資源,請標明來源出處。
  4. 活動洽詢專線:              02-87717768         02-87717768,環保署創意徵選專案工作小組。
八、評選時程
  1. 初選,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
    • 初選書面審查:101年9月14日至9月21日。
    • 書選書面審查入圍名單公布:101年9月28日。
    • 實地評選:101年10月。
    • 初選入圍名單公布:101年10月30日。
  2. 決選
    • 評選期程:101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 得獎公布暨頒獎典禮:101年11月10日。
九、評選辦法
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1. 入選名額:
    • 學生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 社會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2. 評分標準:
    • 評選小組:邀請9名專家學者辦理評選。
    • 評分項目:
      1. 初選:創新性30%、可行性30%、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30%、書面資料完整性10%。
      2. 決選:創新性30%、可行性30%、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30%、作品完整性10%。
十、獎勵方式
  1. 學生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3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1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2. 社會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2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3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十一、作品授權
  1. 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2. 參賽作品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2. 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3. 所有參賽資料和創作主題,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
  4.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5. 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6.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
  7.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8. 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9.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及紀念光碟。
  10. 前3名作品每人或團體,限得1個獎項。
  11. 徵選辦法與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關鍵四小時‧環保一輩子」環保創意教案徵選活動


創意競賽
「關鍵四小時‧環保一輩子」環保創意教案徵選活動
徵選須知:WORD檔PDF檔
一、活動目的
為推廣環境教育教案的意義非凡,從學校教育紮根,走出校園,推廣全民環境教育,來認知、體會、感受與領略環保,進而改變行為,身體力行實踐低碳環保,成就樂活臺灣。同時藉由此活動透過民眾集思廣益,以多元的主題深化臺灣環境教育的內容。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徵選主題
  1. 參賽作品主題及教學概念須與環境教育相關議題有關。
  2. 主題分類以「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8個面向。
五、參賽資格
  1. 能以創意觀點詮釋環保議題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 學生組:教案內容以高中(職)學生為施教對象。
    • 社會組:教案內容以社會大眾為施教對象。
  2. 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最多以5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1. 教案參賽作品之教學設計必須符合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
  2. 需具體說明教學目標、設計理念、教學對象、時間、流程、教具使用、評量方法、教學媒體與搭配之各項資源。
  3. 應運用多元方式設計,學生組需融入教學活動,並能普遍運用於實際教學,做為全校式環境教育計畫之考量;社會組則需考量社會人士與團體皆可使用之方向設計
  4. 作品字數、媒材、輔助教材皆不限。
  5. 作品格式請以*.pdf、*.doc、*.ppt、*.wmv等普遍格式製作為宜,不宜使用特殊格式,以免造成網路點選與評審無法閱覽。且必須是一般瀏覽器可瀏覽或支援office、freeware軟體的檔案格式,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需為網路上可取得之無償使用軟體。
七、報名日期與辦法
  1. 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
  2. 收件件數:不限,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可參加。
  3. 報名辦法:報名表下載WORD檔PDF檔
    • 採網路Email:ptscross@gmail.com 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請於信件主旨載明「環保101創意徵選_教案類」。
    • 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報名表、活動設計表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或請參考報名表附件1至4,個人參賽請填報名表(一),團體參賽請填報名表(二),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名稱,若未完成以上所述,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 繳交報名資料之電子檔類型限定為pdf檔,檔案名稱統一為:隊伍名稱.pdf。
    • 請注重著作財產權,作品中若有引用著作權資源,請標明來源出處。
  4. 活動洽詢專線:              02-87717768         02-87717768,環保署創意徵選專案工作小組。
八、評選時程
  1. 初選
    • 初選評選:101年9月10日至9月17日。
    • 入選名單公布:101年9月27日。
  2. 決選
    • 網路票選:101年10月1日中午12時至10月31日中午12時前。
    • 決選書面評選:101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 決選會議暨頒獎典禮:101年11月10日。
九、評選辦法
聘請9名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辦理評選。
  1. 入選名額:
    • 學生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 社會組:初選15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2. 評分標準:
    主題與單元架構20%、教學活動與流程設計30%、教材資源設計30%、學習成效評量設計20%。
  3. 評選作業
    a. 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初選及決選(含網路票選)審查,共兩階段。
    b. 初選:採書面審查,每評分項目滿分10分,依評分標準配重計分,每評分級距1分,最後加總評審分數為總分。
    c. 決選:
    (一)、第一階段網路票選辦法:
    • 活動官網網址:http://eeis.epa.gov.tw/epataiwan
    • 網路票選項目:針對各組初選入圍作品進行票選,民眾需觀賞完成作品後方得進行票選。每一帳號活動期間可投票1次,該次不限可投票作品件數,最多可投30票,唯每一作品不得重覆投票。
    • 網路票選結果:網路結果,將依所得票數列入評選分數內,各占總分15%,依總得票名次序位計分產生。
    (二)、第二階段決選:網路票選佔15%,評審評選依評分標準計分佔85%(評分標準同上)。
十、獎勵方式
  1. 學生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2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5,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2. 社會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2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5,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十一、作品授權
  1. 授權費:初選各組各入選15件,每件予以作品授權費20,000元,提供主辦單位於非營利公益範圍無償使用。
  2. 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3. 參賽作品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 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注意事項
  1.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2. 每人或每團體不限制參賽件數,惟參賽作品主題名稱及內容設計不得重複投稿;且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3.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4. 所有參賽資料及相關文件,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5.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
  6.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7. 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8.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
  9. 前3名作品每人或團體,限得1個獎項。
  10. 徵選辦法與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創意競賽

秀創意 好宅配大金活動 總獎金60萬


創意競賽
秀創意 好宅配大金活動 總獎金60萬
好宅配大金活動立即參賽秀創意,有機會把10萬高額獎金或大金空調帶回家
記者會
2012年7月11日(三)
  徵件期間
2012年7月11日~10月22日
  網友票選
2012年7月11日~11月11日
  評審評選
2012年11月14日~11月28日
  得獎公佈
2012年12月7日 (五)
  頒獎典禮
2012年12月16日(日) (全國建築師節慶祝大會) 創意競賽

網路大聲公 寫手召集令

創意競賽
「網路大聲公 寫手召集令」活動企劃


一、活動目的
尋找並發掘善用文字表達且富有創意之網路寫手,將主辦單位之新聞稿透過其獨樹一格之po文、轉載或轉貼分享等方式,以增加網路訊息之曝光度。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三、活動日期
10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

四、參加資格
限本國人及居住本國之民眾參加;年齡、身分不限。凡是想成名、對周遭人事物很有自己的想法、充滿好奇、滿腔熱情的民眾都可參加。重點是:創意、無厘頭、生活化會電腦打字、擅長網路工具、會寫文章,但文采不是重點。

五、報名步驟
1、連結至賈好嘉粉絲專頁/活動網http://www.facebook.com/jobgoodjob/events 於留言區Key入徵召密語:「網路大聲公 寫手召集令」/按【讚】/成為賈好嘉臉書粉絲,並邀請賈好嘉也成為您的粉絲。
3、於就服中心官網下載活動報名表及獲選參賽者授權同意書,填妥各項內容並於活動期間內寄交活動信箱blog@jobmail.evta.gov.tw
4、 經主辦單位確認雙方成為粉絲並完成上述各項報名步驟,即報名成功。
六、審核方式
由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及台南職訓練中心承辦相關業務之同仁、長官共同評選;並依照下列各項評分標準評比,以總分高低安排名次。
七、評分標準
 創意巧思60%:內容富含生動趣味與原創性;以文字參賽者佔60%
 主題延伸20%:具有特殊之勉勵與精神啟發;以文字參賽者佔40%
 畫面構圖10%:整體畫面取景之結構與安排;以文字參賽者佔0%
 拍攝技巧10%:拍攝者攝影技術與影像品質;以文字參賽者佔0%
八、審核日期 
1、第一階段:101年7月1至7/15;選出第一批另類網路寫手。
2、第二階段:101年7/16~7/31;選出第二批另類網路寫手。
3、第三階段:101年8/1~8/15;選出第三批另類網路寫手。
4、第四階段:101年8/16~8/31;選出第四批另類網路寫手。

九、公告日期
獲選者公告日期:本活動共分四次公告之。
9.1第一次公告日期7/16
9.2第二次公告日期8/1
9.3第三次公告日期8/16
9.4第四次公告日期9/3
十、公告方式
10.1公告方式:獲選名單公告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官網之「焦點話題」公告之(僅公告臉書使用者名稱;使用者名稱疑似真實姓名者,採隱諱中間名公告之)。
10.2、如無適合人選時,則以公告「目前從缺」之方式為之。
10.3、未獲選者,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十、獎品
1、自活動開辦日起至明(102)年3月31日前,主辦單位將匯集所有獲選者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賈好嘉臉書發表過之相關作品,及獲選者於賈好嘉臉書所留其他網頁po文之分享路徑指定作品;選擇合宜內容(含圖、文、影音檔)匯集成書冊一式,廣為散播、供民眾傳閱。
2、獲選者另可獲得上述書冊一本,以為紀念。
3、上述書冊中,另評選出匯集作品數量之前五名者,可獲頒主辦單位核發「網路寫手」核可證書一張;本證書有效期限以三年為限,超過三年主辦單位得視雙方合作情形決定是否續發證書。
4、本活動將由業務承辦單位評估獲選者特質,並從中挑選出適合之獲選者,主辦單位將給予獲選者免費接受媒體專訪之機會。
5、主辦單位將藉由媒體報導為獲選者或本活動宣傳加溫;其中廣播電台含Appleline蘋果線上、中廣流行網、古都(台南)、正聲(雲林)、嘉樂(嘉義)電台等;所有專訪事宜,含採訪電台、受訪議題、受訪人選等,皆由主辦單位全權安排、主導。
6、獲選者可成為主辦單位臉書粉絲,並於活動開辦日起三年內擔任監督及免費協助主辦單位各項活動訊息之轉載、po文(含圖、文、影音檔)。
7、主辦單位將以等同於媒體記者之規格接待之。意即自活動開辦日起三年內,獲選者可收到各項活動採訪之邀約;獲選者可視時間之方便性,自行考量是否抵達活動現場進行採訪及免費協助主辦單位宣傳。
十二、活動注意事項
1. 報名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項,使參賽作品之收件與寄於獲選人之獎項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2. 報名本活動請務必留下真實詳細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獎項無法送達之責任;獎項如需另寄海外者民眾須自行負擔寄送之郵資。
3. 參賽作品必須以正向報導為主,不得有詆毀或不雅之文字,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發想之圖片、文字或自行拍攝之數位影像檔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不得有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模仿他人,或侵犯他人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情事,經評選裁決確定違反上述事項後,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該名次則由次優寫手遞補,主辦單位亦有權將作品從本中心臉書下架或刪除,參加者不得異議。
4.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 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6. 主辦單位因行政及業務安全考量,不因本活動而開放非學員或非中心人員入內拍攝;如因特殊需求須進行拍攝者,須事前知會業務承辦單位提出申請,許可後方得行之。
7. 本活動獎項,以印製書冊及配合活動宣傳之受訪為主,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以其他等值獎品替代原活動所宣佈獎品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8. 活動有效參加人數或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臉書所匯集之獲選者作品低於可印製成冊之基本量時,主辦單位保有修改獎項之權利,獲選者者亦不得異議;印製數量由主辦單位定之,獲選者不得異議。
9.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無須事前個別通知參賽者,僅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官網公告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10.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告補充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11.活動相關問題,參加者可於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官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八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五點)致電洽詢06-6985945轉1311~1313寶小姐或吳小姐  創意競賽

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開跑


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開跑
燃燒創意點亮數位生活千萬獎金迎金頭腦
「腦袋放亮點!」不是一句口號,創意的腳步需要一直前進!「2011電信創新應用大賽」頒獎典禮於201112月風光落幕,其中「網路擂台」吸引超過23萬人次的國中小師生與家長參與,而「創作擂台」更是有10,547隊角逐各項大獎。
中華電信打造創新數位生活的使命與願景永不停歇,「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即將於37日正式開跑,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表示:「鼓勵創新是中華電信的核心價值,希望藉由電信創新應用大賽,讓創意獲得實踐,使生活更加智慧!台灣人才濟濟,我們期待透過『網路擂台』與『創作擂台』推動全民創作風潮,讓台灣成為創新發明的寶島!」。中華電信今年仍將提供近1,200萬元的高額總獎金,歡迎全民一起來燃燒創意,以智慧點亮數位生活,讓台灣成為世界的亮點!

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創作擂台』更升級  奧運入題展新意  提升台灣軟實力
中華電信自2003年起開始舉辦「電信應用大賽」,透過競賽獎勵方式,鼓勵青年學生投入電信應用服務之創新與開發。2011年,全國有超過96%的大專院校參與本項競賽,獲得優勝的作品更已陸續上架至本公司各大平台,向全國民眾展現優秀創意。
今年創作擂台除「行動應用」、「雲端應用」與「智慧家庭」等三大數位生活應用軟體開發主題外,尚有「音樂創作」、「文學創作」、「整合行銷」與「應用創意」等四項數位內容創作與應用創意主題。2012全球最重要運動賽事是「倫敦奧運」,今年於行動應用主題中新增「奧運組」,希望用最流行的APP一起來瘋奧運!另外,中華電信更將擴大開放雲端hicloud(包含PaaSCaaS平台)、行動hamiMOD等三大平台,提供完備的創作環境、應用軟體開發工具、免費教育訓練課程及育成指導機會,以鼓勵全國所有青年學子與社會人士共同發揮創意進行創作,期能增加參賽者創作的實務經驗,進而提升國內資通訊產業的軟實力!
『網路擂台』再進化  揪團網路瘋學習  降低城鄉數位落差
以寓教於樂為出發點的網路擂台,自2001年起至今即將邁入第12屆,雖然賽事內容隨著數位發展幾經調整,但鼓勵學生參與數位學習及網路應用的初衷未曾改變。2011年在國中小師生與家長的熱烈支持下,報名人數一舉突破23萬人次,吸引全國近六成,約2,000所的國中小學校參與,為全國最大的網路賽事。
2012『網路擂台』將於3/7開始報名,其中「成語接龍」、「英語單字馬拉松」與「全能益智王」三項主題,不論學生個人、班際或團體皆可參加,除了提升國中小學生的國語文與英文能力,更能藉此機會學習團體合作的精神,激發無限潛能。今年更配合政府大力推動的活化教學政策新增「雲端創意教學」主題,讓老師們加入戰局,透過其他老師的創意分享,不斷強化自身教學設計的能力,進而全面提升數位教育的品質,達到城鄉零落差的目標。
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將於3/7開放報名(音樂創作除外),想一圓夢想的參賽者可立即到活動官網填寫報名資料,準備相關文件,即可挑戰高額獎金。「音樂創作」主題也將於4/2開始報名,請密切注意相關活動訊息,詳情請見活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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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中華電信配合政府的創新推動政策,鼓勵創新應用發展,自2003年開始,每年舉辦電信加值應用大賽,推動電信創新服務開發風潮,發掘培育大專院校軟體開發人才及促進數位內容產業之蓬勃發展。2011年起更整合十年有成的「HiNet網路擂台大賽」以及歷時八年的「電信加值應用大賽」兩大賽事,推出規模擴及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的「電信創新應用大賽」,是國內規模最大、影響最深的創新應用大賽。

創意競賽

回收紙塑創意競賽 獎金1萬元

創意競賽類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推動廢紙回收再利用,舉辦「紙做環保大家藝起來─紙塑創意產品製作競賽」,民眾發揮巧思,利用廢紙、回收紙創作紙塑藝術品參賽,冠軍可得1萬元獎金。即日起受理報名,意者可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報名表, 7月31日前寄出作品參賽。

環保局指出,紙塑競賽評選分兩階段,初審選出15名進入決賽,再由專家評審選出前3名、1名最佳創意獎及11名佳作,頒發獎金及獎狀。進入決賽的15件作品將於環保局101年度紙塑環保創意作品國際邀請展活動中展出。

環保局統計,每天生產的垃圾中,約有40~50%是可回收的資源垃圾,若全數丟進焚化爐燒掉非常浪費。環保局長張皇珍希望透過紙塑比賽呼籲民眾珍惜紙資源,1棵樹1年可以吸收5 -10公斤的二氧化碳,多利用再生紙,就能少砍許多樹。(新聞來源/NOWnews台灣味)創意競賽